■刑事案件辩护 ■民事案件代理 ■经济案件代理 ■行政案件代理 ■非诉讼案件代理 ■参与重大经济谈判
吉林护法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82年,其前身为国办所,2000年10月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该所坚持“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、以人为本、护法护民”的办所方针,经过几年的努力,由小到大、由弱到强,现在已发展成为颇具规模,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标准化律师事务所。该所执业律师恪守忠实于事实、忠实于法律、忠实于人民利益三项原则,以维
招聘专职律师、实习律师若干名,待遇优厚、详情面议。